深圳地铁11号线机场站智慧车站功能升级科研采购项目属《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地铁11号线机场站智慧车站功能升级科研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92.02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本科研项目以机场站已验证的智慧车站功能为基础进行软硬件升级,具体包括:机场站增强视频转码及服务能力软硬件配置,增强大屏工作站及其它必须设备配置等;机场站新增ISCS系统站区级服务器及工作站,以及新功能研发和原系统改造;机场站区(5站)ISCS系统(含子系统)数据及机场站智慧系统数据接入云平台硬件改造及软件部署服务;机场智慧车站数字平台界面优化,排水泵多维度智能维保模型应用研发,智能报警移动应用研发等;配合智慧车站数据治理项目和站区协同管理项目及其它智慧系统接口调试。 |
拟定供应商名单: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项目内容涉及对11号线原综合监控系统新增功能升级改造和机场站智慧车站平台功能升级研发,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是11号线综合监控系统原承包商,也是前期机场站智慧车站示范站数字平台联合创新承包商,为保证项目实施后系统的一致性和兼容性,以及降低对既有系统软件造成破坏的风险,依据《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采购管理办法》第 十九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要求,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实施。 |
公示期限:从2021年9月3日09:00 时起至2021年9月9日18:00 时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地铁塘朗车辆段综合楼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66517 联系人:李工 |
备注: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