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 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甲方2021年及202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和实施,主要包括日常法律服务事项。
1.为甲方业务活动和内部经营管理,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为甲方的合法运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2.在解答甲方日常法律咨询中认为有必要的,可提供专项书面法律意见;
3.针对甲方日常经营中有关业务和管理的风险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也可应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4.审查、修改甲方日常合同及其他日常对外法律文书;
5.审查、修改和完善甲方内部规章制度;
6.必要时,根据甲方要求应邀列席甲方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重要决策会议,为会议提供法律意见及律师见证;
7.应甲方要求,以甲方律师名义作授权法律声明,或者接受委托发送律师函;
8.应甲方要求,为甲方的商务合同谈判,提供法律支持与建议;
9.每年度为甲方全体员工提供一次法律培训,具体培训内容以甲方要求为准。
10.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其他法律服务。
1.3 项目预算:人民币40万元
服务期609天(日历天),预计2021年 5 月 1 日开始,2022年 12月 31 日结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A. 报价人单位必须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书;
B. 在深圳市有固定的办公地点(需提供办公房屋产权证明或办公房屋租赁合同);
C. 报价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截标之日止,必须具有 PPP 项目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D. 报价人本项目主办律师不少于两名,且均在深圳执业年限已满六年(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E.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报价,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处在我市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期、警示的或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甲方列入甲方不良诚信行为名录的报价人且正在处罚期的将不被接受。
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报价人将不被接受。
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7号侨城东车辆段综合楼622室。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2021 年4月7日至4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1年4月15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7号侨城东车辆段综合楼6楼622室。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不组织。
最低价法
A.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甲方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价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甲方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7号侨城东车辆段综合楼6楼
电话:0755-88959539
联系人: 张先生
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1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