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工程类
货物类
服务类

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生产车辆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1年03月18日

询价公告

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生产车辆租赁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度租赁生产车辆使用服务   

二、项目范围

  租赁22020款别克2.0T豪华型生产车辆使用服务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62.4万元

四、服务期限

服务2(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五、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企业、事业单位)。

(二)报价人的经营范围涉及汽车租赁业务经营。

(三)报价人应提供近4年(201711日至20201231日),至少一份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汽车租赁等同类业绩合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

六、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侨城东车辆段综合楼622)。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21319 日至3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八、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1326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侨城东车辆段综合楼622)。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审核原则

最低价法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二)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四)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十一、本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工、张工

电话:0755-88959539

 

 

                            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13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