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深铁物业2021年公务车辆保险项目选取供应商,有关事项如下: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12台公务车车辆保险。
2年,暂定2021年1月9日-2023年1月 8 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疫情期间我司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相关文件,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扫描件、领取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及领取人联系方式,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扫描件(邮件标题需备注:报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szmc777@163.com,经审核通过后获取相关文件(咨询电话:0755-83232721)。
领取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6 日至12月22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注]:招标人对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统一回复。
1) 竞价人必须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深圳市外注册的单位须在深圳市设有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分(子)公司。
2)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份在2017年11月-2020年10月期间(合同签订时间)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7万元(含)的商业保险服务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相关资质文件,原件备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竞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2)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涉嫌行贿被媒体曝光或被有关机关调查的投标人不被接受;或被深圳市纪检监察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的投标人不被接受。或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自2016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的;或自2016年以来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详见第四部分。
竞价文件需密封,专人或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邮寄以邮戳为准)。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价文件恕不接受。
所有竞价文件应于2020年12月2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深圳地铁侨城东车辆段综合楼521室。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价文件恕不接受。
最低价法(不含税)
A. 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如不递交竞价文件,应在递交竞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有权拒绝该供应商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也可能导致其“合格供应商资格”被降级或被取消。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竞价文件和递交竞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比选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合约法律部
电话:0755-8323 2721
联系人:张先生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