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比选方式对地铁大厦绿植租摆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内容: 地铁大厦共34层,主楼建筑34层,附楼建筑7层。植物摆放区域为地铁大厦公共区域、25楼、侯会室、休息室及国庆节、春节节日布置。新合同增加4层楼层植物、各楼层男卫生间绿植摆放、节日布置。
摆放频次为每季度更换品种1次;国庆节、春节摆放4次;由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植物摆放及日常养护。如摆放期间业主对绿植款式及质量有异议,需随时进行更换,绿植款式更换为同等价位品种,每月按实际摆放数量进行结算。
5、报价人资质要求:
A.报价人必须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深圳市外注册的单位必须在深圳市设有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分(子)公司。
B.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份2017年11月-2020年10月期间已履约完毕的、单个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绿植租摆服务合同。
C.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同一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项目的投标。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比选)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第六部分。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0年12月1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深圳地铁侨城东车辆段综合楼521室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价格竞争法(平均价法)(详见第三部分)
A. 取得比选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价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比选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合约法律部
传真:23992573
邮编:518000
电话:23993544
联系人:卢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