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采用公开比选方式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保函开立银行选聘项目(以下简称“保函开立银行选聘项目”)进行比选,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银行提交密封参选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保函开立银行选聘项目
2、公告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0日
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5、项目概况: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拟于2020年采取信用担保方式开立以“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的银行保函,根据《深圳市地铁集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年度保函开立银行排名,排名有效期为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在有效期内根据具体保函开立业务需求按排名、额度依次选择银行开立非融资性保函。
6、项目地点:深圳市
7、项目计划:以具体保函业务为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参选人资格条件:
(1)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银行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参选人需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提供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参选人必须是全国性的银行机构在深圳设立的分行机构,或由深圳分行授权的下属支行机构(提供授权书);
(4)参选人已为比选人集团本部开立结算账户并有保函授信额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0、参选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
(2)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3)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的;
(4)参选人近三年内与地铁集团或下属单位合作项目出现违约的;
(5)近三年内由于参选人工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与地铁集团或下属单位产生诉讼案件的。
11、参选人领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如报名人不为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领取比选文件起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3、领取比选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803室。
14、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所有参选文件应于2020年11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803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15、联系方式
比选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803室
电话:0755-23881335
邮编:518025
联系人:唐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