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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法律顾问单位聘请 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0年10月30日

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拟对2021-2022年度法律顾问单位聘请项目(二次) 进行公告询价,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单位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法律顾问单位聘请项目(二次)

1.2项目预算及服务期限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10.5万元

服务期限: 202111日至20221231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5报价人资质要求

                  A.            报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成立5年以上(含本数)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B.            在深圳市有常设机构。

                  C.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

                  D.            报价人在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E.            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6领取询价文件方式

疫情期间我司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询件文件,报价人将经年审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副本电子扫描件、领取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及领取人联系方式,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扫描件发送至517779846@qq.com(邮件主题注明:报名领取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法律顾问单位聘请项目(二次)询价文件),经审核通过后获取询价文件(联系人:谢工,咨询电话:0755-36861509)。

1.7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20 1030日至 116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0 11 20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电车大厦9楼。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报价保证金

报价人进行报价时,需提交一份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汇款时应写明项目名称: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法律顾问单位聘请项目(二次)。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返还、没收规定详见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4项。

1.10其他注意事项

1.10.1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1.10.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10.3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1.10.4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0.5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1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人民路电车大厦

传真:0755-36861558

邮编:518040      

电话:0755-36861509,13760429511

联系人: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