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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圳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时间:2020年10月23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拟对长圳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本比选公告公布资质要求的公司报名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长圳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单位

二、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与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为实现本项目交通组织与项目周边城市交通运行的协调。在对本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交通影响进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城市交通发展政策和相关交通规划,提出改善对策和措施,消减本项目对城市交通的不良交通影响,保障交通安全、有序运行:

(一)编制完整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并根据项目建筑方案的调整,及时对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完善。

(二)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要求,做好技术对接及专题汇报工作。

(三)配合我司完成本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申办

(四)三个机动车出入口设计。

三、比选控制价格

本次参选报价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0万元内(含税、不含本数)。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地铁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项目的交通研究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二)具有机动车开口设计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三)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比选。

五、报名起止时间

自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7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六、报名地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1楼。

七、参选所需材料

(一)  承诺书签字(或盖签字章)、盖章(按照附件版本);

(二)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三)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参选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五)具有地铁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项目的交通研究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具有机动车开口设计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六)如报名人为参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报名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八、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赵先生 15013538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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