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拟对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招标公告公布资质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招标(以下简称“前海枢纽项目贷款”)
二、招标内容
(一)招标人拟选聘合作银行为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以下简称“前海枢纽项目”)提供5年期项目贷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50亿元。
(二)贷款资金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可用于支付前海枢纽项目的开发建设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偿还原有股东借款等用途。
(三)前海枢纽项目贷款首选组建银团为项目提供贷款,组成银团的银行总数不超过4家。如组成银团数量为4家,则牵头行1家(承接贷款份额的40%)、参团行3家(各承接贷款份额的20%);如组成银团数量为3家,则牵头行1家(承接贷款份额的50%)、参团行2家(各承接贷款份额的25%);如组成银团数量为2家,则牵头行1家(承接贷款份额的60%)、参团行1家(承接贷款份额的40%);如未能组建银团,则由最终中标的唯一一家银行承接全部贷款份额。
三、招标控制价格
前海枢纽项目贷款年利率最高限价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 4.65% 下浮46.5个基点(含本数),即4.185%。投标人就前海枢纽项目贷款年利率的LPR总下浮基点数进行报价,以下浮基点数折算回的贷款利率应不高于4.185%/年。招标人不接受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费用。
前海枢纽项目贷款利率采用浮动利率,贷款期内锁定LPR下浮基点数,中标牵头行的总下浮基点数报价即为前海枢纽项目贷款的最终报价。首笔贷款放款时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确定首年贷款执行利率,贷款执行利率每12个月根据最新LPR进行调整一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银行机构。
2.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投标人须为全国性银行机构在深圳设立的分行。
(二)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满足以下三项业绩指标中的任意一项:
1.投标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告显示的总资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亿元。
2.投标人2017年-2019年三年累计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投放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
3.投标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备注:以上1、2、3项业绩指标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承诺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为准。
(三)存在以下情况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投标:
1.近三年内与地铁集团合作项目有违约情况发生的投标人。
2.近三年内由于投标人工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与地铁集团产生诉讼或仲裁案件的投标人。
3. 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地铁集团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自2017年以来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招标。
五、投标时间、地点
序号 | 内 容 | 时间安排 | 备 注 |
1 | 发布招标公告(发标) | 8月10日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网、国资委阳光采购平台、深铁置业微信订阅号 |
2 | 截标 | 9月2日14: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铁大厦会议室 |
3 | 开标 | 9月2日15:00 | 开标地点:地铁大厦会议室 |
六、投标所需材料: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
(二)如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除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吴小姐 周小姐
联系电话:23882723 23882573
附件1: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招标文件.docx
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 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