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比选方式对东站、罗湖枢纽气体灭火消防系统气瓶检测(二次)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对东站枢纽东站枢纽IG541气体灭火系统在线使用的储气钢瓶共71瓶,氮气启动瓶共8瓶;2、罗湖枢纽现有1套气体灭火系统,专为柴油发电机房配备,共有气瓶5支,其中七氟丙烷100L灭火剂钢瓶4支,氮气4L启动瓶1支,依据《TSG R0006-201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气瓶安全使用,工程量清单详见第五部分。
工期90天(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1、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报价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获准从事消防用气瓶检验(无缝气瓶及焊接气瓶)。
3、报价人必须具有省级(省级下发审批权限的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氮气N2、七氟丙烷C3HF7及IG-541)。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5、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处在我市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期、警示的或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业主列入业主不良诚信行为名录的报价人且正在处罚期的将不被接受。
6、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比选)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疫情期间我司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比选文件,报价人将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扫描件、领取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及领取人联系方式,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扫描件发送至szmc777@163.com,经审核通过后获取比选文件(咨询电话:0755-23993544、83232721)。
2020年6月17日至6月23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侨城东车辆段综合楼五楼521室
领取比选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第六部分。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0年6月29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深圳地铁侨城东车辆段综合楼521室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A. 如投标人需现场踏勘,业主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统一安排时间现场踏勘:
B. 踏勘时间:2020年6月23日(北京时间,具体以业主要求的时间为准)
C. 踏勘集合地点:东站枢纽
D. 踏勘联系人:东站枢纽廖工 15622862014、罗湖枢纽 孔工13713504321
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三部分)
A. 取得比选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价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比选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合约法律部
传真:23992573
邮箱:szmc777@163.com
电话:23993544
联系人:卢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