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11号线列车车窗线网图标志试点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在11号线列车车窗位置设置2020年最新线网图。标志采用光学级透明贴膜,UV堆叠打印技术制作。
深圳地铁列车车窗线网图优化提升试点项目,包括制作、运输、后续装贴、售后服务与质保等工作,共涉及1条线,需对11号线列车车窗(共计33列车、581张)张贴线网图,根据业主需要保证全天24小时均可施工。
180天(日历天),预计6月开始,12月结束。
a.报价人必须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应具有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b.报价人的经营范围涉及标志、标牌、交通标志、广告等相关产品的设计或印刷、喷绘、生产、制作、加工经营,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报价人应具有近3年(2016 年12月至2019 年12月)有交通行业标志设计或制作、安装等同类业绩,提供至少一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合同;
d.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接受一家投标,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
[其他]: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处在我市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期、警示的或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业主列入业主不良诚信行为名录的报价人且正在处罚期的将不被接受。
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2020年 5 月 14 日至 5 月 2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0年6月1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经评审的次低价法
A. 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线网管控中心、合约法律部
电话:88960139、88960178、88960129
联系人:林工、李工、印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2020年 5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