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比选方式对深圳地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标准制定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深圳地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标准制定项目
2、公告时间:2020年 4 月 27 日至2020年 5 月 6 日
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4、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5、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随着“双区”建设不断推进,深圳地铁作为城市交通重大组成部分,建设规模和建设水平都将大规模提升。为规范和指导新建线路的系统工程设计工作,制定深圳地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标准,解决设计痛点和难点问题,避免设计差异,实现标准化建设。
采购范围:考察国内核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先进设计理念,调研消防行业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趋势,结合深圳地铁建设经验及运维需求,编制适合深圳地铁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企业标准。主要包含:资料收集、考察调研及分析报告、技术组织方案、标准编制大纲、专家咨询、初稿编制、定稿评审、印刷以及与本项目相关联的其他事项。
6、项目地点:深圳市
7、项目工期: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
8、最高限价:63万元整(含税价格)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供应商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且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总体总包设计项目业绩或系统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制定业绩;(提供合同或标准关键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4)拟任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轨道交通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经验;(提供资格证明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同一集团内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只允许一家单位响应,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只允许一家单位响应;
(7)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1、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
(2)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3)近三年(2017年至今)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的;
(4)与深圳地铁或其下属单位自2017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
(5)正与深圳地铁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的;
(6)投标人处在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红牌警示期内或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内履约评价有过C级及以下情况。
12、领取采购文件起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9:00时至2020年5月6日18:00时(节假日除外)。
13、领取采购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906室。
14、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领取采购文件时携带以下文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5、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0年5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会议室(具体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6、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906室 |
电话:0755-23881290/0755-23881287 |
邮编:518026 |
联系人:严先生/唐小姐 邮箱:yjj@shenzhenmc.com |
温馨提示:供应商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请与工作人员联系,疫情特殊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