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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及标识标牌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19年12月11日

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采购消防设施及标识标牌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为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切实落实安全预防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结合车辆场消防设备特点,拟在正线与车辆场范围内补充配置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及粘贴悬挂安全标识标牌,以确保作业人员、乘客人身安全和电车运营安全。工程量清单详见第四部分。

1.2项目范围

1.2.1项目范围:在OCC大厅、通信、信号等重点设备房、变电所、物资库、维修楼等地点配置干粉灭火器及二氧化碳灭火器。

1.2.2正线及车辆场内增加安全标识及客服标识。

1.3项目预算及预计开工、完工时间和特点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98540

采购周期30天(日历天),预计   月  日开工,  月   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1.6.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有效的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如一般纳税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1.6.2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

1.6.3报价人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含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经营业务。如营业执照副本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1.6.4投标人必须提供近3年来(2016年9月-2019年9月)至少1个10万元及以上同类项目的业绩。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询价活动中因串通报价被暂停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7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横坑车辆段(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湖社区人民路东21号电车大厦9楼)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8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9  12   13 日至12  2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9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第六部分。

1.1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9 12 27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横坑车辆段(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湖社区人民路东21号电车大厦10楼)。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1报价保证金

报价人进行报价时,需提交一份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汇款时应写明项目名称:采购消防设施及标识标牌项目。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返还、没收规定详见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3项。

1.12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勘探,报价人可自行踏勘。

自行踏勘联系方式:

  1. 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人民路横坑车辆段及有轨电车正线车站
  2. 联系人:潘工        电话:    36861507  

1.13其他注意事项

  1.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甲方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2.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价处理。
  3.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4. 甲方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 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4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查询: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湖社区人民路东21号电车大厦9楼

邮编:518000

联系人:潘工、李工

电话:36861507、3686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