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工程类
货物类
服务类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条例立法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09月02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立法咨询(深圳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专项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 目 名 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立法咨询(深圳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专项服务

2、公 告 时 间: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9日

3、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4、评 标 方 法:综合评审法

5、招 标 内 容: (1)根据招标人或相关部门要求,结合轨道交通发展的需要,进行立法调研,吸取其他城市(至少两个国内主要大城市)轨道交通的管理经验,为本立法项目收集详实且在立法领域较为前沿的立法资料及动态,并撰写调研报告,提出针对性建议和应对策略;

(2)协助招标人向各相关单位征集立法需求,并形成立法需求报告;

(3)根据深圳市的立法规范和要求,草拟《深圳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草稿)》;

(4)针对《深圳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草稿)》,结合现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进行法律法规梳理,形成书面报告;

(5)协助招标人配合相关单位就《深圳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草稿)》及起草说明向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形成《深圳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专家论证稿)》;最终形成《深圳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送审稿)》、起草说明及政府立法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6)协助招标人向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报送立法材料、汇报工作;

(7)立法材料提交政府立法部门后,协助招标人与政府立法部门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包含征求意见阶段的修改完善);

(8)参加与本项目有关的汇报会议、工作会议、论证会等;

(9)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提供其他顾问咨询事宜。

6、最高限价:70万元(含税价)

7、预计开始日期:2019年9月

8、预计结束日期:2020年12月

9、项 目 地 点: 深圳市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或其他相关法律专业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研究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括法律政策研究,高等院校应提供合法登记注册证明,社会组织应提供登记证书及业务范围包含法律政策研究的证明资料;

(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5年8月1日以来曾接受相关单位委托立法起草项目不少于一个(原合同备查)。上述立法项目范围仅限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家部委规章、广东省法规、规章、深圳市法规、政府规章。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2、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的情形: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

(2)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

(3)与深圳地铁自2014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

(4)正与深圳地铁进行诉讼、仲裁的。

13、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的,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或法律专业研究机构的提供合法注册登记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报名人不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还需提供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次招标活动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投标人应当遵守招标人的相关交易服务规定。

14、领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9年9月3日9时至2019年9月9日18时。

15、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2808。

16、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时间:2019年9月19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2808(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9年 9 月19日下午2: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28-1会议室

17.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存在总所与分所关系的,可自行选择以总所或分所名义递交投标文件。总所与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招标人接受最先递交的文件。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会。

(4)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招标人在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宣布终止比选程序,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作出解释。

 

招标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厦2808

电话:0755-82769915

邮编:518026

联系人: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