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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07月11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深圳地铁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实施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深圳地铁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实施项目

2、公告时间:2019年7月11日上午9点至2019年7月17日下午18点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招标内容:财务共享中心建设系统实施服务。系统建设范围包括电子报账系统、费用报销移动端、共享运营系统、款项认领系统、电子影像系统、会计档案系统、发票管理系统等,以及和外围系统的接口建设,包括但不限于OA系统、Oracle EBS核算系统、预算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含银企直联)以及其他相关业务系统。

6、项目预算:1030万元

7、预计开始日期:2019年8月

8、预计结束日期:2020年7月

9、项目地点:深圳市

10、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1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括管理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等。

(3)投标人要有丰富的财务共享中心系统实施经验,在近三年内(2016年7月-2019年6月)做过不少于三个大型集团化企业(总资产规模在千亿以上)财务共享建设项目案例(合同金额在500万以上,允许同一客户分期实施项目汇总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过往案例中至少包括流程设计、组织人员、系统实施、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4)同一集团内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备注:①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②近三年(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1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如报名人不为企业法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资质文件(根据实际)(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次招标活动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应当遵守招标人的相关交易服务规定。

13、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17日下午18时前(北京时间),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报名文件恕不接受。

14、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803。

15、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提交要求:招标人只接受银行转账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到达招标人指定银行和账户。投标人转账时请务必备注深圳地铁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实施项目投标保证金,转账成功后下一个工作日到招标人财务部开具收据,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注明所投标项目的名称导致未能及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投标保证金的使用将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提交投标保证金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2803

开户行全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708437873H

开户银行:建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20 1532 7000 5251 0663

联系人:唐畅    电话:0755-23992881

16、计划截标时间、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8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请与招标人工作人员联系。

 

 

招标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2803

联系人:蒋先生/彭女士

 

电  话:0755-23992814/0755-2388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