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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立法咨询采购公告

时间:2019年05月08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比选采购方式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立法咨询(深圳经济特区轨道交通全保护区管理立法)专项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服务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 目 名 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立法咨询(深圳经济特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立法)专项服务

 2、公 告 时 间: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15日

3、招 标 方 式:公开比选

4、评 标 方 法:综合评估法

5、招 标 内 容: (1)调研我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现状,根据保护区管理发展的需要,调研并吸取其他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保护区的管理经验(至少调研国内两个主要大城市),为本立法项目收集详实且在立法领域较为前沿的立法资料及动态,并撰写调研报告,提出针对性建议和应对策略。

(2)草拟《深圳经济特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办法(草稿)》;经征求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深圳经济特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办法(专家论证稿)》;开展专家论证后,形成《深圳经济特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办法(企业建议稿》及其起草说明以及政府立法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

(3)协助采购人准备向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报送的立法材料,协助采购人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4)参加与本项目有关的汇报会议、工作会议、论证会等;

(5)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的其他顾问咨询事宜。

6、最高限价:30万元(含税价)

7、预计开始日期:2019年6月

8、预计结束日期:2020年5月

9、项 目 地 点: 深圳市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服务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其他相关法律专业研究机构,研究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括法律政策研究;服务供应商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主办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或研究机构注册登记证明以及证明经营范围的其他材料。

 (2)服务供应商业绩要求:2015年11月1日以来曾接受相关单位委托立法起草项目不少于一个(加盖公章,原合同备查)。上述立法项目范围仅限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家部委规章、广东省法规、规章、深圳市法规、政府规章及市政府或者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2、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的情形: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

(2)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

(3)与深圳地铁自2012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

(4)正与深圳地铁进行诉讼、仲裁的。

13、服务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服务供应商为律师事务所的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主办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服务供应商为法律专业研究机构的提供合法注册登记证明,主要研究人员律师执业证或者资历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报名人不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还需提供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次招标活动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服务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交易服务规定。

14、领取采购文件起止时间:2019年5月8日9时至2019年5月15日11 时(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15、领取采购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2808。

16、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6月3 日上午11时 (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2808,逾期送达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2019年6月3日 下午2::30分(北京时间),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28-1

 

 

 

采购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2808

 

联系人:朱律师    电话:0755-82769527

 

邮编:518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