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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物业改革咨询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时间:2019年04月26日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地铁物业改革咨询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主要向专业咨询公司咨询我司区域化+专业化改革思路与前期方案的可行性,由咨询公司通过访谈调查、实地考察、文献分析、焦点分析、整体评估,组织专家团撰写改革评估报告与可落地可实施的改革方案。

1.2项目范围

      地铁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1.3服务期

    服务期30天。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深圳市外注册的单位须在深圳市设有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分(子)公司或办事机构。

(2)2016年3月-2019年3月具有企业改革相关咨询项目业绩。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侨城东车辆段综合楼521室,卢小姐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合格供应商除外)、2016年3月-2019年3月企业改革咨询项目业绩合同及领取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 19年429 日至  5  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第五部分。

1.8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时间:2019513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513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侨城东车辆段综合楼517会议室

1.9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0审核原则

    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三部分)

1.11其他注意事项

  1. 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2.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4.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合约法律部,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55)23993544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