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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轨道大修及日常检修备件(2019~2023年)框架协议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时间:2019年02月22日

竞争性谈判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深圳地铁轨道大修及日常检修备件(2019~2023年)框架协议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采购深圳地铁轨道大修及日常检修备件(2019~2023年)框架协议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等495项物资及质保等相关服务。

1.2项目范围

深圳地铁轨道大修及日常检修(2019~2023年)所需1、2、3、5、7、9、11号线备品备件一批。

1.3预计供货、结束时间

在接到业主下达的物资订购单后的6个月内完成供货完成。

1.4报价上限价

    本项目报价上限价金额为4492.86万元。

1.5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6中选原则

     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文件:单个项目包整包比价,在满足资信技术要求的情况下,业主与报价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以谈判后最终报价最低中选为原则。

1.7报价人资质要求

         A.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说明)。

         B.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一项目包母、子公司只接受一家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报价。

         C.      报价人须提供钢轨制造商的“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铁路用U75V钢轨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CRCC认证证书)的,且产品认证证书(CRCC认证证书)中包含热轧、热处理。

         D.      报价人须提供钢轨制造商的“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铁路用U71Mn钢轨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CRCC认证证书)。

         E.      报价人须提供道岔制造商的“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整组道岔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CRCC认证证书)。

         F.      报价人须提供道岔制造商的“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高锰钢辙叉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CRCC认证证书)

         G.      报价人须提供道岔制造商的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道岔辙叉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H.      报价人须提供道岔制造商的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道岔重要轨件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其他]: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处在我市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期、警示的或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招标人列入招标人不良诚信行为名录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1.8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如报名人不为企业法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9领取采购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物资中心(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地铁车辆段综合楼3楼311室)。

1.10领取采购文件时间

 2019年2 22 日至2019年3 4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1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9年3 14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物资中心(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地铁车辆段综合楼311),如快递寄送,以快递员送达时间为准。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2报价保证金

报价人在领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后提交报价文件前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的报价保证金。

汇款时应写明:报价人转账时请务必备注深圳地铁轨道大修及日常检修备件(2019~2023年)框架协议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报价保证金转账成功后下一个工作日到业主财务部开具收据,以便编制报价文件。如因报价人未注明所报项目的名称导致未能及时参与报价等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1.13其他注意事项

                     A.              取得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向业主作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报价。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及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4本项目联系方式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地铁车辆段综合楼物资中心311室

电话:0755-88959195                联系人: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