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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塘朗F地块商业开发贷款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18年11月19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人”)采用竞争性比选的方式选聘塘朗F地块商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银行,欢迎有意向者(以下简称“参选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塘朗F地块商业开发贷款项目(以下简称“F地块项目”)。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1.贷款人拟于2018年底与合作银行签订5年期10亿元塘朗F地块商业开发项目贷款合同,贷款用于项目未来开发支出。

2.为F地块项目提供10亿元授信额度。

3.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贷款人的资金需求,按时、按需提供F地块开发贷款资金。

4.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贷款的提款、支付应具有便捷性和可操作性。

5.F地块开发贷款合同应基于双方平等的基础上签订。

6.F地块开发贷款还款方案应至少存在一年宽限期。

7.涉及土地抵押的报价,在项目达到预售条件时需按我司要求无条件释放项目地块抵押。

8.参选人中选后应在两个月内取得所在机构项目批复文件,超过该期限则启动备选银行审批工作。

三、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银行机构,并具备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资质;

2.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全国性的银行机构在深圳设立的分支机构;

4.贷款人已在参选人所在的分支机构开立结算账户。

五、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不为银行机构负责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4.承诺函;

上述材料统称为“资信文件”。

5.报价函

以上涉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六、价格比选

    F地块贷款项目实行最低价中选法,在价格一致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无抵押的银行机构,但若提供条件相同,则抽签选取中选银行。考虑到开发贷款在项目的审批和提款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贷款人在确定中选银行后,将同时按照报价由低至高依次选取两名备选合作银行,在中选人存在审批问题的情况下,依次递补。

七、比选文件的领取

1.文件领取

专人到指定地点领取纸质比选文件。专人必须是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须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2.领取时间

2018 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3.领取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803室

4.联系人:姚小姐                  联系方式:23992894

八、参选文件的递交及评审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日上午12:00  (北京时间)

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地铁大厦28楼2803室

3.评审时间:2018年11月2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4.评审地点:深圳市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9-1

5.联系人:姚小姐                      联系方式:23992894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参选人存在总行与分行关系的,可自行选择以总行或分行名义递交参选文件。总行与分行同时递交参选文件的,只接受最先提交的参选文件。

2.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参选的,只接受最先提交的参选文件。

3.参选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比选会。

4.贷款人不承担参选人准备参选文件、递交参选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贷款人在与参选人签订正式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均有权宣布终止比选程序,对受影响的参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参选人做出解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