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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18年11月05日

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2项目预算及服务期限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

服务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5报价人资质要求

  1. 报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成立5年以上(含本数)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为增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拟派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具有5年以上(含本数)律师从业经验。
  3. 律师事务所或主办律师自2013年以来有服务过轨道交通行业或及其下属企业业绩两项。
  4. 在深圳市有常设机构.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
  6. 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7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横坑车辆段(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湖社区人民路东21号电车大厦-910)。

1.8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8 11  5 日至11   1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9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811  26  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横坑车辆段(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湖社区人民路东21号电车大厦-910)。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0报价保证金

报价人进行报价时,需提交一份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汇款时应写明项目名称: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返还、没收规定详见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0项。

1.11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勘探,报价人可自行踏勘。

自行踏勘联系方式:

  1. 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人民路横坑车辆段电车大厦
  2. 联系人:  电话:36861537       

1.12其他注意事项

  1.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2.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4.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可按下列地址领取询价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湖社区人民路东21号电车大厦-910。

联系人:李工,电话:36861537、13728695879。

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