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南翠华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广告策划及推广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招标公告公布资质要求的公司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南翠华府项目广告策划及推广服务项目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约4.3万㎡,总建筑面积约18万㎡,位于塘朗山北侧,留仙大道南侧,塘朗城广场西侧。项目包括5栋150米超高层建筑,其中一栋为人才安居房,4栋住宅商品房共计82500㎡,裙楼3000㎡商业,配套一所九年制学校及幼儿园。本次为南翠华府项目85500㎡(商品房和裙楼商业)广告推广服务招标。
本项目分两期销售,第一期预计在2019年年底,第二期预计在2020年年中,广告推广服务期暂按18个月计。
(一)广告策划及推广内容
1、广告定位
2、广告策略及创意构想
3、项目VI(视觉形象识别)及应用系统的建立与实施方案
4、传播与媒介策略的制定
5、营销活动策略、方案及工具选择含执行
6、推广费用预算(费用总控、费用分摊构成及比例)
7、广告策划及推广方案的效能评估
8、电视广告、电台广告、微电影、网站创意及其它文案及软文
9、品牌推广策划(公司品牌整合及活动策划、日常新闻稿撰写及设计)
10、项目全程跟进服务
11、提供必要的咨询与顾问服务。
(二)广告设计内容
1、销售现场包装设计清单
(1)地盘形象设计
(2)营销中心、样板房或外展场形象展示设计
2、销售资料设计清单
3、户外广告系统设计内容
4、促销礼品设计
5、其它
(二)本次采用公开招标,选择1家具备承担南翠华府项目广告策划及推广服务的单位。
三、招标控制价格
本次投标报价月费上限为11万元(含本数),服务期暂按18个月计,总体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8万元(含本数)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不得晚于2015年1月1日,经营范围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从事广告业务、文化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美术设计、品牌形象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及设计、品牌推广、广告设计或广告制作等。
(二)业绩要求:
1.2015年至今有2个在深圳操作过的、具有代表性的商品房住宅项目广告推广项目及项目简介。
2.2015年至今有1个操作过的、具有代表性的刚需户型产品(含户型在80-100平米)广告推广项目及项目简介(可以与第一项业绩重复)。
(三)去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投标报名起止时间
自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9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六、投标报名地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4楼。
七、投标报名所需材料:
(一) 承诺书签字盖章(按照附件版本);
(二)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三)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五) 本公告要求的资质条件的相关案例和合同复印件(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复印件,如合同关键页(名称、期限、签订日期等)、项目宣传资料(需明确商品房户型的面积)等文件,并加盖公章);
(六) 如报名人为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报名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投标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 郑先生 蒋小姐
联系电话:0755-2388 2725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承 诺 书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贵公司正在进行南翠华府项目广告策划及推广服务的公开招标,我们研究了该招标公告中的所有规定,拟进行投标报名。在此,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完全符合招标公告中的所有报名条件,请给予参加投标。
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并完全接受贵司对我司业绩证明材料等报名资料的最终审核结果。如经审核我公司提供虚假资料,贵公司有权随时终止我公司的投标(或中标)资格,记录我公司的不良行为,并由我公司赔偿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
投标人(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二○一八年 月 日
注:每个投标申请人都必须在投标报名时填报本承诺书,否则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