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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开发总部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招募公告

时间:2018年08月30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拟对物业开发总部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进行公开招募,欢迎符合本招募公告公布资质要求的公司报名参加应答。

 

一、项目名称

物业开发总部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招募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供货地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3楼,招募人根据应答供应商情况评比选出公务用车租赁合格供应商。

三、应答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即成立时间不晚于2015年8月1日,年检合格;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且为深圳市大型企业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具有相关业绩,提供近3年内与深圳市大型企业的合同证明1个。大型企业定义请参考: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3. 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招募;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招募;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参与招募;

4.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深圳地铁自2015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或正与深圳地铁进行诉讼、仲裁的,其招募文件将不被接受。

四、应答报名起止时间

自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6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五、应答报名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3楼;

六、应答报名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租赁车辆合格证、行驶证以及保单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2.提供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业绩,与深圳市大型企业的合同证明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

七、特别说明

本次招募工作不直接确定采购供应商,不产生实质订单,只作供应商的招募,供应商通过招募程序进入招募人的供应商库,招募人根据实际需求及相关办法开展后续采购工作,供应商入库有效期限为一年,年满后招募人将对入库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

八、应答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5-23882574

传真:0755-23882575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开发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