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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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1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服务项目

时间:2018年06月04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2018年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的合作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为满足资金需求,招标方拟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本次招标将从投标人中选择四个中标人组成承销团,并在承销团中确定第一中标人及第二中标人。第一中标人为首期发行薄管理人,并承销在100亿注册额度下每期发行份额的60%,第二中标人承销每期发行份额的40%。

二、邀请范围

被邀请的银行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的银行并具有超短融承销资质;

(二) 万得系统公布的2017年深圳市场上超短融承销量排

名前10的银行机构;

(三) 与我司有过合作的银行机构。

三、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803)。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6月11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五、其他注意事项

        A.      投标人所递的交投标文件需在信封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机构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B.      取得招标文件的金融机构,如不递交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招标方作出书面说明,否则,招标方将在今后有权拒绝该报价人参加招标方其它任何项目的招标。

        C.      招标方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D.      招标方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作出解释。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投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查询: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财务部(2803)

  联系人:姚经纬       电话:0755-23992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