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地铁集团2018年度第一次投资理财产品招标采购项目选取银行机构,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智慧存款、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
(二)报价包含:产品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产品规模、报价有效期。
1.产品年化收益率:产品扣除各项费用之后实际到账收益率;
2.产品期限:以天为计数单位;
3.产品规模:5亿元起,以5亿元为基数递增;
4.报价有效期:自截标日起,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
4月购买理财计划(17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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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产品期限范围 |
产品规模 |
1 |
6个月(180天-183天) |
170亿元 |
5月份购买理财计划(7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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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个月(30天-31天) |
20亿元 |
3 |
2个月(60天-62天) |
10亿元 |
4 |
4个月(120天-123天) |
30亿元 |
5 |
5个月(150天-153天) |
10亿元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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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亿元 |
参照中国国债招标采用的美式招标方式,根据投标人报价产品收益率由高到低依次募集,直到募满为止。考虑到防控风险和本金安全性的原则,投标人所承接的额度不得超过自身所在分支机构总资产规模的1%(数据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单一期限最小中标额度5亿元,最大中标额度80亿元,所有期限累计中标额不得超过80亿元。
A.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B.银行机构在深圳设立的分支机构(限一级分行)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803)。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4月9日下午6: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A.投标人所递的交投标文件需在信封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机构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B.取得招标文件的金融机构,如不递交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招标方作出书面说明,否则,招标方将在今后有权拒绝该报价人参加招标方其它任何项目的招标。
C.招标方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D.招标方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作出解释。
有关此项投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电话:0755-23992894/23882728 邮编:518000
联系人:姚经纬、郭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