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运营总部1、2、3、5号线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按照国标对运营总部1、2、3、5号线建筑物防雷装置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按照国标标准,对以下建筑物进行防雷装置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1号线:后瑞站、机场东站、白石洲主变电所、西乡主变电所各1次;
2号线:后海主变电所、文化中心主变电所各1次;
3号线:丹竹头站、六约站、南联站、双龙站、吉祥站、塘坑站、大芬站、大运站、布吉站、木棉湾站、横岗站、永湖站、爱联站、草埔主变电所、草埔站、荷坳站、银海主变电所、龙城广场站各1次,横岗车辆段易燃品库检测2次(间隔半年);
5号线:城市广场主变电所、塘朗站、西丽主变电所、长岭陂站各1次。
完成2批次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
第一批: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完成1.2条中全部20个地面车站、8个主变电所、1个横岗车辆段易燃品库各1次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二批:2018年4月15日~5月15日,完成横岗车辆段易燃品库1次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A.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
B. 按照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已经具有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批准的防雷装置检测甲级资质;
C. 有近3年(2014年10月—2017年9月)在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行业的业绩,提供报价人3年内(2014年10月—2017年9月)单份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报价人须同时满足上述资质要求,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20 17年 10 月 20 日至 10 月 2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7年11月16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A. 业主将安排报价人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报价人须完成现场踏勘后进行报价:
B. 踏勘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C. 踏勘集合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地铁车辆段综合楼411室
D. 联系人:包工 联系方式:88961190
最低价法。
A. 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总工办、合约法律部
传真:0755-88960147、88960129
邮编:518040
电话:88961190、88960178
联系人:包工、赵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2017年 10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