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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1709-1711标段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7年10月11日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就深圳地铁1709-1711标段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深圳地铁1709-1711标段保洁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和主要内容:

标段

合同编号

合同执行地

服务期限

1709

WY-FT-FW407/2017

福田枢纽

24个月,2017.12.1-2019.11.30

1710

WY-LH-FW408/2017

罗湖交通层、公交场站

24个月,2017.12.1-2019.11.30

1711

WY-BJ-FW443/2017

东站枢纽

24个月,2017.12.1-2019.11.30

 

三、资质要求:

1.在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保洁服务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具有深圳市清洁服务行业甲级资质或广东省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企业等级一级资质。

3.深圳市2016年在管的政府物业或大型公共场所的单项合同人数50人以上的保洁服务业绩;或2016年在管的地铁物业(不限所在地)的单项合同人数50人以上的保洁服务业绩。

4.投标人须提供由其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即从2014年10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具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以后开具有效)。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知

1.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有意向者,请带好以下资料前来报名参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深圳市清洁服务行业甲级资质或广东省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企业等级一级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深圳市2016年在管的政府物业或大型公共场所的单项合同人数50人以上的保洁服务业绩;或2016年在管的地铁物业(不限所在地)的单项合同人数50人以上的保洁服务业绩。(加盖公章);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6)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均要求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递交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日向招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否则,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今后其它任何项目的投标;

4.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5.中标后合同付款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其他说明:若某一标段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就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标。

六、投标申请和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30

发放招标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30(购买招标文件费500元,请自备现金)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与白石路交界白石路南侧地铁9号线侨城东车辆段综合办公楼五楼523

联系方式:尹小姐               Email:397555730@qq.com

联系电话:2388 2677            传真:2399 2573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