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度银行理财产品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银行保本型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报价包含:年化收益率、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最低期限为截标日起7天。
理财额度:5000万元。
理财期限:3个月。
预期年化收益率最高中选原则
A. 招标人在其分支机构开立了银行结算账户的全国性银行。
B. 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C. 全国性的银行机构在深圳设立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无须总公司单独授权。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及领取人身份证,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还需提供法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侨城东车辆段综合楼5楼523室)。
2017 年3 月9 日至 3 月13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A.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邮件的形式查询: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合约法律部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55-23992970
邮箱:6241663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