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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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2017~2019年度吊车、叉车租赁服务项目

时间:2016年10月31日

招标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委托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招标方式对深圳地铁2017~2019年度吊车、叉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 目 名 称:深圳地铁2017~2019年度吊车、叉车租赁服务项目

2、公 告 时 间:2016年 11月 2日至2016年11  月  11 日

3、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4、评 标 方 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 标 内 容:完成深圳地铁2017~2019年度大件物资的搬运需求。

6、预计开始日期:2016年12月1日

7、预计结束日期:2019年12月31日

8、项 目 地 点:深圳地铁各车辆段(包括竹子林、前海、蛇口、横岗、塘朗、深云、松岗、侨城东等)、停车场、变电所及地铁运营线路各车站。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吊车、叉车及设备租赁、装卸搬运等;必须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报价。

(三)近二年内(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至少完成与两家企业,且金额不小于50万元的吊车、叉车及设备租赁、装卸搬运服务合同,并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自有10吨及以上的吊车不少于十辆(其中至少有二辆持有特区内机动车在禁止通行道路上临时通行许可证),并提供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深圳地铁自2011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或正与深圳地铁进行诉讼、仲裁的,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注:(1)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2)近三年(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1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如报名人不为企业法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次招标活动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应当遵守该交易平台的相关交易服务规定。

12、领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6年 11 月 2  日9:00时 至 2016年 11 月11  日17:00时。

13、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

14、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提交要求: 招标人只接受现金转账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到达招标人指定银行和帐户,招标人将在确认保证金到帐后开具正式收据,投标人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领取收据。提交保证金时需注明所投标项目的名称,如因投标人未注明所投标项目的名称导致未能及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投标保证金的使用将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提交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竹子林车辆段综合楼B栋323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户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帐号:747157946672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755-88960509

15、截标时间、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 11  月  23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开标室安排情况详见大厅指示屏),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温馨提示: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

 

 

招标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红树林路        

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601

电话:0755-88960178

传真:0755-88960129

电话:83510732、15989869920

传真:0755-82197995

邮编:518040

邮编:518000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人:万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