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地面车站和主变电所建筑物防雷装置申报检测 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深圳地铁地面车站和主变电所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 。
参照《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0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等国家标准,对深圳地铁1、2、3、5号线的20个地面车站(草埔、布吉、木棉湾、大芬、丹竹头、六约、塘坑、横岗、永湖、荷坳、大运、爱联、吉祥、龙城广场、南联、双龙、机场东、后瑞、塘朗、长岭陂)、8个主变电所(城市广场主变电所、文化中心主变电所、白石洲主变电所、西丽主变电所、西乡主变电所、后海主变电所、银海主变电所、草埔主变电所)和横岗车辆段危险品库进行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
工期 60 天(日历天),预计2016年 2 月 1 日发出开始检测通知, 4 月 1 日完成检测。
A. 报价人必须具有广东省防雷设施检测甲级资质;
B. 报价人必须有资质发放《广东省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合格证》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2015年 12 月 10 日至 12 月 2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第五部分。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6年1月5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A. 业主将安排报价人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B. 踏勘时间:2015年12月2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C. 踏勘集合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地铁车辆段维修楼522室
最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部分)
A. 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维修中心、合约法律部
传真:0755-88960129
邮编:518040
电话:88960342、88960178
联系人:蒲晓斌、赵先生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2015年 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