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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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运营总部车辆段及主变电所白蚁防治服务项目

时间:2015年08月11日

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甲方”)采用询价方式对2015年度运营总部车辆段及主变电所白蚁防治服务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乙方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竹子林、蛇口西、塘朗、前海、横岗车辆段、中心公园、后海停车场、白石洲、西丽、西乡、城市广场、后海、文化中心、草埔、银海主变电所等地铁所属区域白蚁防治,包括8个主变电所、5个车辆段、2个停车场。

合同签署分别签订2个合同

1.2项目范围/概况

    深圳地铁集团运营总部车辆段及部分主变电所区域内的白蚁防治服务,其中合同期首期施工对所有车辆段及主变电所全面排查;预防;白蚁灭杀处理, 和高发期定期白蚁排查灭杀服务及随时发现白蚁随时处理的服务,确保防范区域内无蚁患。

1.3预计服务开始、结束时间

    合同期3年,服务从2015年9月1日起至20178年8月31日止,合计3年。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在广东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从事白蚁防治及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且在深圳市内设有公司或办事处;

B、投标人必须具有地税局或国税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C、投标人须在2012-2014年签署过贰拾万以上的白蚁防治工程相关服务合同;

D、投标人必须持有白蚁防治贰级(乙级)或以上企业有效资质证书;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5 年  8 月12  日至8  月  19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商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5年8 月28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如需要,可联系业主甲方引领。主变电所区域自行踏勘。

1.10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1审核原则

最低价法

1.12其他注意事项

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甲方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甲方将在今后有权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甲方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价处理。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业主甲方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业主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办公室、合约法律部

传真:0755-88960808 、88960129

邮编:518040

电话:88961115、88960178

联系人:陈宇波、赵鑫云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2015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