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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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3号线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委外项目

时间:2015年07月17日

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3号线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委外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深圳地铁3号线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委外项目等相关服务。

1.2项目范围:本项目的主要工作是在20158月至20177月期间,对横岗车辆段及中心公园停车场污水处理站进行运营管理并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其中运营管理包括保证运营的相关业务工作、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运行管理工作以及与外单位的相关联系工作等。设备的维护保养包括按规程完成相关的维护保养工作、维修材料的计划和采购、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行、对设备故障进行维修、应急抢修工作等,并建立相关台账。

1.3预计开竣工时间和特点:

工期730 天(日历天),预计20158 1 日开工,20177 31 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A、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报价人若为外地企业,须

在深圳市设有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分(子)公司或办事机构;

B、报价人在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或以上的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管理或建设相关业绩

(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C、报价人在2012年1月1日至今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纪等问题。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7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8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1.9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5   7 20  日至2015  年7  月  24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1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5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1其他注意事项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客运三分公司

传真:0755-88960129 、28809766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60178 、28809718

联系人:赵先生、段先生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