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依据与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委托运营协议,就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区域、东站交通枢纽物业的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东站枢纽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
二、招标主要内容:
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
三、保险期限:
保险标的 |
险种 |
保险期限 |
标的12:东站交通枢纽管理处 |
财产一切险 |
2015年6月27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
机器损坏险 |
2015年6月27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
|
公众责任险 |
2015年6月27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
四、资质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以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业绩要求:2013年至2014年,独立或作为主承保人承担过保险金额人民币30亿元以上的单个企业财产险承保项目。
五、投标人须知
1、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有意向者,请填写《投标申请人概况表》,加盖公章和传真或快递给招标人(电子文件同时发送到招标人Email地址),招标人将向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人发放标书。申请人须于招投标申请时间最后一个工作日,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须有注册资本的显示,如分公司无注册资本,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总公司),2013年至2014年间投标人独立或作为主承保人承担过保险金额人民币30亿元以上的单个企业财产险承保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本公告指定地址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手续,招标人将审核上述资料并向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发放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递交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招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否则,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今后其它任何项目的投标;
4、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5、若投标人对各标的分别进行报价时,须分别制作完整的投标文件并单独进行封装。
六、其他说明:若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七、投标申请时间、地点: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3个工作日,上午10:00-11:30 下午15:00-17:30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1205室
联系方式:孙先生 Email:50759233 @qq.com
联系电话:82769662 传 真:23992573
招标人: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