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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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一分公司运营服务品牌营销推广年度策划项目

时间:2015年06月08日

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客运一分公司运营服务品牌营销推广年度策划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运营总部客运一分公司主题营销和运营服务品牌推广年度策划,负责品牌的视觉管理,整合营销传播活动策划及实施等,详细内容见附件:服务清单

1.2项目范围:利用地铁平台开展主题营销和运营服务品牌推广年度策划,负责品牌的视觉管理,整合营销传播活动策划及实施等,具体含推广活动策划、视觉设计出品(平面类)、活动落地执行(含项目成本造价、地铁外部资源及场地联络、活动组织实施及物料服务包干),不含媒体发布费用。活动地点覆盖125号线所有站点,活动对象为地铁乘客和深圳市民。

1.3预计开竣工时间和特点:

工期184天(日历天),预计201571日开工,20151231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A、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营销策划、品牌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的、从事广告业务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

B、报价人应有专业的服务经验,提供两份近5年内服务过国有企业或交通运输行业的品牌咨询、营销策划的业绩合同复印件,且单份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加盖公章,原合同备查。

C、报价人应提供与资质B所述其中任何一份合同相对应的服务案例研究成果一份,内容应述及营销传播活动策划及设计出品案例。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7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8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客运一分公司经营管理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塘朗车辆段附楼809)。

1.9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568日至20156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1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5622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客运一分公司经营管理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塘朗车辆段附楼809)。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2其他注意事项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客运一分公司经营管理部

传真:0755-88966604

邮编:518055      

电话:0755-88966950、88966941

联系人:张先生、马小姐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客运一分公司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