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工程类
货物类
服务类

深圳地铁运营总部营销宣传服务类合格供应商项目

时间:2015年05月21日

招标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  深圳地铁运营总部营销宣传服务类合格供应商  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 目 名 称:深圳地铁运营总部营销宣传服务类合格供应商项目

2、公 告 时 间:201522 日至2015 6 3

3、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4 评 标 方 法:综合评分法

5、招 标 内 容:选取营销宣传服务类合格供应商,提供日常营销活动策划,视觉设计,品牌咨询和活动落地执行等服务

6、预计开始日期:2015630

7、预计结束日期:2016630

8、项 目 地 点:  深圳地铁车辆段和车站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A、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深圳市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法人;

B、投标人具有营销策划、品牌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从事广告业务的能力;

C、投标人应有专业的服务经验,提供2份2013-2014年内营销策划、品牌咨询等业务合同复印件,且单份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加盖公章,原合同备查);

D、投标人应提供与资质标准C所述其中任何一份合同相对应的服务案例研究成果一份;

E、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

    注:

(1)、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2)、自2012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1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证明书;

(3)、如报名经办人不是法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4)、上述资质条件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招标人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2、购买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5年5   22 日9:00时 至 2015年6   3 日17:00时,招标文件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1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14、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万元(¥10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提交要求: 招标人只接受现金转账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2个工作日

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银行和帐户,招标人将在确认保证金到帐后开具正式收据;

(3) 投标保证金的使用将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提交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栋323室)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财务部杨小姐         电话:0755-8896050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户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帐号:7471 5794 6672

15、截标时间、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6   16 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 标 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经 办 人:黄先生 姚先生

    联 系 电 话:88960615  8896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