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客运三分公司车辆段人行门禁和车辆进出刷卡系统维护项目公司2015年度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车辆段人行门禁和车辆进出刷卡系统维护维护等相关服务,详见本公告附件:供货清单。
1.2项目范围
2015年度深圳地铁客运三分公司车辆段人行门禁和车辆进出刷卡系统维护项目。
1.3 预计供货、结束时间
服务期为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所投物品相关经营范围,外地企业参加投标的需在深圳具有经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要求进行的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为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深惠路六约段地铁运营三分公司综合楼1009室。
2015年5 月 12 日至5 月 1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请报价人将报价文件在2015年5月27日18:00时之前送达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10楼计划合同室(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六约地铁三号线运营综合楼1009室)。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A.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深惠路六约段地铁运营三分公司综合楼1009室
传真:0755-28809349 邮编:518040
电话:0755-28809349 0755-28809242
联系人:曾工、王工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5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