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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塞项目亚的斯亚贝巴轻轨运营公司文字翻译服务采购

时间:2015年04月09日

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埃塞项目亚的斯亚贝巴轻轨运营公司文字翻译服务采购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埃塞项目亚的斯亚贝巴轻轨运营公司文字翻译服务采购等相关服务。

1.2项目范围:项目由A、B、C、D四个包组成,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其中A包为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文本、B包为技术标准和应急预案文本、C包为车辆、供电和通号联调文本、D包为应急功能测试、项目管理和试运营评估文本。项目文本共约1100万字,以中文翻译成英文为主,包括少量英文翻译成中文。项目规定了翻译资料的运输、交货、验收、售后修订等相关服务。

1.3预计开竣工时间和特点:

业主预计2015年4月20日开始提供须翻译的文本。翻译公司接到翻译通知后,立即派人按业主通知要求到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收取电子文本文件,并签收翻译通知书。在合同期内业主分批将文本交翻译公司,并发翻译通知书。以发翻译通知书之日起计算,10万字及以下的中英文翻译须在2个日历日内交货;10万字以上,100万字及以下中英文翻译须在10个日历日内交货;100万字以上,200万字以下的中英文翻译须在30个日历日内交货,不超过300万字的中英文翻译须在60个日历日内交货。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项目采用最低价法,本项目共A、B、C、D四个包,报价人可以兼投,但是不可以兼中。本项目按A、B、C、D包先后顺序逐包评审,同时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包的报价人,如果已经预中选一个包,其它包的报价文件不予开启,不再参加相应包的评审。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A、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母、子公司(集团)以及同属于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

B、具有中文翻译英文的经验,能提供自2013年1月份以来单个合同不少于¥5万元及以上的翻译合同。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7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8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1.9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5   4 日至2015   4   1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1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5 23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1其他注意事项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客运二分公司

传真:0755-88960129 、88960013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60178 、88960013

联系人:赵先生、凌先生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1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