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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总部品牌营销策划制作项目

时间:2015年01月16日

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运营总部品牌营销策划制作          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围绕深圳地铁“从心出发为爱到达”服务品牌理念,利用地铁平台开展乘客营销工作,整合策划并推广。活动地点覆盖地铁线路站点,充分利用地铁自有媒体资源展示,活动对象为地铁乘客,目的推广服务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提供活动的内容策划、视觉设计、互动主题活动落地执行及实施物料服务包干等相关服务。

1.2项目范围:1. 运营服务品牌宣传海报设计4款。结合深圳地铁运营品牌理念、卡通形象“骋骋”、地铁服务信息等元素(含卡通形象动作设计2D动画制作、人物肖像拍摄、场景拍摄等落地制作费用),提供成品设计。

2.纪念票卡的票面及包装2款,提供具体成品设计。

3.互动主题营销活动4场。利用大众焦点事件或重大节假日(春运期间、母亲节、情人节、圣诞元旦等),在地铁车站开展乘客互动活动,每季度开展一场。提供包括实施内容方案策划、物料视觉成品设计、活动落地执行及实施物料包干(不包括地铁媒体广告灯箱、主题列车、车站招贴海报、新闻媒介等制作发布费用)。

4. 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安全宣传季系列活动。围绕地铁安全知识,引导乘客文明出行,开展与乘客互动教育专项系列活动策划,活动时间跨度6月至9月。提供包括以下内容:

4.1主题命名及标识;

4.2实施内容方案策划(含1场启动仪式和2场落地活动执行策划);

4.3视觉成品设计(含地铁安全文明出行宣传海报4款、宣传手册15p、各主题活动物料设计等);4.4各项活动落地执行及实施物料包干(不包括地铁媒体广告灯箱、主题列车、车站招贴海报、新闻媒介等制作发布费用)。

其中上述第3、4项中活动落地物料清单至少包括如下项目:

(1)安排满足活动实施人员(含特殊活动需要主持人),完成活动现场组织实施。

(2)提供现场场地布置涉及的活动背景板的喷绘及桁架、室内音响设备及操作人员、桌子、椅子、地毯等器具租赁。

(3)提供活动记录工作,安排照相并整理照片,安排影像拍摄并编辑、制作、音效合成等提供成品活动花絮影像宣传片。

(4)根据主题内容指定宣传互动道具的制作,道具内容不限,可以是人、印制类物品、商品用具(不含地铁纪念品)、互动空间展示制作等等,道具数量根据主题内容可调整(最低需满足500份标准)。

1.3预计项目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预计2015年2月1日开工,2015年12月31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A.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营销策划、品牌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从事广告业务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

B. 报价人应有专业的品牌咨询、视觉设计、广告策划服务等经验,提供两份自2010年以来服务过国有企业或交通运输行业的品牌咨询、营销策划的业绩合同复印件,且单份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加盖公章,原合同备查;

C.报价人应提供与资质二所述其中任何一份合同相对应的服务案例研究成果一份,内容应述及整合营销传播活动策划及设计出品案例。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7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8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1.9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5   1   19 日至2015   1   26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1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5   2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1其他注意事项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计划经营部

传真:0755-88960129 、88960532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60178 、88960532

联系人:赵先生、周小姐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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