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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集团物业开发总部信息管理系统招标报名公告(二次招标)

时间:2015年01月09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开发总部推动物业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一体化建设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现就物业开发总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招标公告公布资格要求的公司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名称

深圳地铁集团物业开发总部信息管理系统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不包含硬件),包括成本管理、招采管理、计划管理、商业智能系统。建立的系统与集团相关系统对接并预留标准接口。

以上各系统主要功能描述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980万元整

四、工期要求

实施时间拟定为2015年3月至2017年12月。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年限在5年以上(截至2014年12月31日)。

2、投标人在201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本次招标所列核心系统(成本管理系统、招采管理系统、计划管理系统、商业智能系统)至少2家房地产企业的成功实施经验,或具有在同一家房地产企业实施本次招标所列核心系统合同总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业绩。以上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至少拥有一项本次招标所列核心系统(成本管理系统、招采管理系统、计划管理系统、商业智能系统)具有国家版权主管部门或地方信息化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该证书应归投标人所有。

4、母、子公司、直属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接受软件供应商的分销商和代理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

2015年1月9日10:00时 至2015年1月16日12:00时

七、投标报名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17楼

八、投标报名所需材料

      1、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在附件下载);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公司业绩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4、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5、如报名人为投标申请人的法人代表,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报名人不是法人代表,除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5)23882575

传真:(0755)23992574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9日


 

附件: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贵集团正在进行                                 的招标,我们研究了该招标公告中的所有规定,拟进行投标报名。

    在此,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完全符合招标公告中的所有报名条件,请给予参加投标。

    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并完全接受贵司对我司业绩证明材料等报名资料的最终审核结果。如经审核我公司不符合招标公告条件,贵公司有权随时终止我公司的投标(或中标)资格,记录我公司的不良行为,并由我公司赔偿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

  

    投标人(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二○一五年    月     日 

    注:每个投标申请人都必须在投标报名时填报本承诺书,否则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