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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运营总部内部报纸印刷采购项目(二次)

时间:2014年11月20日

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运营总部内部报纸印刷采购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为深圳地铁运营总部内部报纸提供排版、设计、出菲林、印刷、送货服务,服务期为两年                                等相关服务。

1.2项目范围:本服务项目合作期为2年(201411月至201611月),为《深圳地铁﹒运营风采》内部报纸排版、设计、出菲林、印刷、送货服务,印刷数量为8500-10000份,出版周期为每周一期,采用全彩4版、48新闻纸(需与《深圳特区报》同类)印刷,尺寸大小:787mmX 546mm。送货服务含竹子林车辆段、塘朗车辆段、蛇口西车辆段、前海车辆段、后海停车场、横岗车辆段、世界之窗、大剧院、宝安中心、塘朗、黄贝岭以及布吉地铁站送货服务。其中每个车辆段至少有3个配送点。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1.5报价人资质要求

A、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B、必须具有经年检的合法营业执照,具有地税局和国税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C、必须具有广东省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D、自2012年9月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个印刷品服务合同金额15万元及以上印刷项目,需提交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E、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7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1.8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4__11______21_日至2014___11___27__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9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4____12____5__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0其他注意事项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1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党群工作

传真:0755-88960129 、88960355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60178 、88960827

联系人:赵先生、乐先生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201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