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B.经国家认可可从事ISO9001、ISO14001和OHSAS18001认证的资格的认证机构,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C.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D.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11月1日以来)须具有类似认证项目(管理体系)业绩不少于1个(须附证明材料)。
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领取人身份证及公司开具的介绍信。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A.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递交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投标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价处理。
C.业主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D.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作出解释。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南侧地铁塘朗车辆段综合楼10层1009室
联系人: 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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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 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