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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1号线一期22列车液压减振器委外维修项目

时间:2014年09月28日

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1号线一期22列车液压减振器委外维修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对深圳地铁1号线一期22列车液压减振器进行分解、维修和测试。主要维修内容包括液压减振器分解维修、更换其阀片和密封圈、部件性能测试和组装试验及质保等相关服务。

1.2项目范围:深圳地铁1号线一期22列车液压减振器共828件(其中包括横向液压减振器276件,垂向液压减振器552件。

1.3预计开竣工时间和特点:

分23批次,每批次工期30 天(日历天,含往返运输时间),合同期预计从2015年6月1日开始,2018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A.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液压减振器生产、维修等;

B.    报价人必须具有地税局或国税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C.    报价人在深圳地铁项目或其他用户项目中没有不良记录;

D.    报价人具备具有地铁车辆液压减振器维修相关经验,并提供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7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8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612)。

1.9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4  9 29 日至2014 10  1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1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4 10  20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612)。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1其他注意事项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车辆中心

传真:0755-88960129 、88962649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60022 、88962639

联系人:刘先生、陈先生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2014 年  9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