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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7年度“工伤补充、雇主责任”保险招标公告

时间:2014年07月02日

为充分保障员工权益,及时转移相关风险,现就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14-2017年度“工伤补充、雇主责任”保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14-2017年度“工伤补充、雇主责任”保险招标

二、招标主要内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14-2017年度“工伤补充、雇主责任”保险

三、保险期限:

3年,自2014年  月   日00时起至2017年  月  日24时止(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0时起保)

四、资质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深圳分公司。

(2) 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深圳分公司2013年度保费收入2亿以上(含2亿),以保险监管部门官方网站(http://www.circ.gov.cn/web/site33/)公布的数据为准。

(4)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项目保险中无尚未终结的法律纠纷或其他不良记录;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于投标报名期限内,携带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深圳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分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总公司对深圳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内容包括项目投标、签订保险合同、收取保费、办理保险理赔等),投标人对投标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深圳分公司2013年度原保费收入证明等(以上复印件部分加盖公章),到本公告指定地址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手续,投标人将审核上述资料并向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发放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递交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招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否则,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今后三年内其它任何项目的投标;

4、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5、若投标人对各标的分别进行报价时,须分别制作完整的投标文件并单独进行封装。

六、投标报名期限及地点:

本次投标报名工作由深圳地铁集团保险顾问深圳市大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代为受理。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上午10:30-11:30  下午15:00-17:30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中电信息大厦东座8楼

联系人:秦双      联系电话: 83733268          

 

招标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