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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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列车和工程车润滑油脂委外化验项目

时间:2014年03月06日

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地铁列车和工程车润滑油脂委外化验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本次委外化验项目主要针对地铁列车和工程车齿轮箱和空压机润滑油延长更换周期试验,以降低润滑油更换的成本。目前地铁列车和工程车齿轮箱和空压机润滑油每年更换1次,试验将更换周期延长至2年,延长期间将分期抽取润滑油样品进行化验分析,确认其状态良好,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化验指标包含运动粘度、PQ值、酸值及水分含量,并进行元素、铁谱分析,每次化验后需提供专业分析报告,报告应包括润滑油和设备状态、异常情况处理建议等相关服务。

1.2项目范围/概况:按润滑油更换周期延长至2年推算,根据地铁列车和工程车的走行公里数或时间实行分期化验,预计共12批次,业主根据实际需要可调整送检批次。

1.3预计开始、结束时间:

每批次化验工期为15工作日(从业主发出检测样品之日起至收到检测报告之日止),预计201451日开始,2015430日结束并通过业主验收。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A、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B、必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国家实验室认证资质(CNAS

C、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检测认证资质(CMA

D、报价人在深圳地铁项目或其他用户项目中没有不良记录;

E、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7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8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612)。

1.9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4 3  7日至2014 3 14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1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4 3 26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612)。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1其他注意事项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车辆

传真:0755-88960129 、88960249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60178 、88960239

联系人:赵先生、先生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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