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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支付台账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4年01月17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或买方”)现就财务支付台账系统项目进行招标,欢迎有能力的合格法人参加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如下:

1.    项目编号:

2.    招标内容:财务支付台账系统项目(详见项目需求文件)。

3.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在“深圳地铁网”(http://www.szmc.net)发布;

4.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4年1月20日至1月2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到深圳市福田区地铁大厦1401室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原件(正本或副本)备查。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本公告第9条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5.    提交投标时间、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2月2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褔田区福中一路地铁1016号地铁大厦1401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4年2月2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褔田区福中一路地铁1016号地铁大厦)1401会议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

7.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8.    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在2014年1月29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前提出。采购人根据需要对问题汇总解答,和招标文件的补遗文件一并在2014年2月10日前,在“http://www.szmc.net”上发布,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投标人主动及时上网查询和下载,由于投标人工作疏忽及网络问题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9.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必须是在广东省深圳市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者在广东省深圳市有分支机构

2)        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或地方信息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        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10.投标响应承诺:供应商参与投标的,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

11.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递交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采购人作出书面说明,否则,采购人将在今后拒绝该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采购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1401室

电话:0755-23992765      传真:82769610       邮编:518040      

联系人:肖先生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 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