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集团运营分公司2014-2015年度车站AFC工器具委外清洗、维保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清洗、维保8项车站AFC工器具等相关服务。
1.2项目范围:1号线28个车站、2号线28个车站、5号线26个车站。
1.3预计服务时间和特点:
工期730 天(日历天),预计2014年1月1日开工,2015年12月31日完工,具体服务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服务时间的特殊要求(如有):遵守车站现场安排及相关规定。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A、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经营范围涉及金融设备的销售或售后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
B、提供报价人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单份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金融工器具销售、售后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7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8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612)。
1.9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3年12 月23 日至2013年12 月2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1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4年1 月6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612)。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1现场踏勘(如有需要联系业主)
不组织。投标单位若需要可与业主接洽后安排踏勘。
1.12其他注意事项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合约法律部、车务部
传真:0755-88960129 、88960797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60178 、88961074
联系人:赵先生、刘先生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3 年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