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于2023年8月16日开展了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现补充说明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龙华区、龙岗区
建设内容:线路起自福田区上沙站,终至龙华区黎光站,起点预留延伸至福田保税区条件,终点预留延伸至东莞塘厦条件。线路全长约34.74km,正线采用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车站21座,其中换乘站13座,平均站间距约1.7km。线路起点预留向南延伸至福田保税区条件,线路终点预留向北延伸至东莞的条件。全线设一段一场,为黎光车辆段、香蜜停车场。全线无新建主变电所。工程设计最高时速为100km/h,初近期采用6A编组,远期采用6A/8A编组混跑的运营组织模式。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0755-23881154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七道109号
邮编:300308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2- 60574793
电子邮箱地址:cckdl@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机构接受委托,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评价机构初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和评价工作重点。
(2)进一步现场踏勘和补充搜集资料,展开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评价,编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受项目建设影响区域的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全本公示后,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