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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2月12日至3月29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地铁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5月7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向地铁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全面彻底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

   地铁集团党委坚持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现实检验,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利契机,作为提升企业管理和促进改革发展的有利机遇,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彻底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深刻反省,提高认识。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客观中肯地指出了地铁集团党委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地铁集团党委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作风,以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以砥砺前行奋发有为的责任担当,把推进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突出从严、突出治本,以“钉钉子”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打赢巡察整改“攻坚战”。

   (二)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5月7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巡察“回头看”意见后,地铁集团党委在5月8日随即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党委会,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分析了上一轮整改中存在的整改不到位问题,强调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纪律,对巡察整改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6月18日,地铁集团党委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全面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采取扎实有效的举措确保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地铁集团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深刻领会把握反馈意见,部署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提出“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整改原则,制订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整改工作办公室和7个专项工作组,明确党委书记辛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担任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建立职能业务部门牵头负责,下属责任单位负责具体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办公室协调组织的“三方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整改事项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四)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指出的7个方面主要问题和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并进行了逐项梳理,举一反三。地铁集团上下联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逐项制订整改落实措施,编制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地铁集团党委书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督促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五)全力督导推进,狠抓整改实效。地铁集团党委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检验,作为推进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和提升党建质量的重要手段,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全面全过程督导推进。坚持定期协调和报告制度,实行整改工作“一周一盘点、两周一报告”,5月10日起,地铁集团党委先后召开书记碰头会、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和整改协调推进会1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工作组深入一线直接查检问题,重点把握整改工作进度、解决整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对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提出要求,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条不紊、逐级推进、层层压实。

   截至7月底,落实整改措施201项,修订完善制度55项,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给予纪律处分3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或批评教育共21人。

   二、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推动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见底到位

   (一)对“党委领导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对“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依然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守初心、敢担当、勇作为;将该问题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的重要内容,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省的重点;调整领导班子分工,由分管单位向分管业务转变,明确班子成员同时负责指导分管业务部门的党建工作,充分体现“一岗双责”;党委班子成员下沉两级挂点一线,包保线路,坚持深入一线,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地铁集团安全包保责任制的落实;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主题党日活动,营造勇于担当、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二是精简会议议题,严格执行上会议题“提前两天提报”的规定,确保党委委员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在党委会主持词表态发言环节,增加表态原因阐述引导,做好充分发言的提醒,确保党委委员充分发言。

   三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明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工作报告机制、检查及考核机制;6月26日联合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组织360名现场管理人员开展涉意识形态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专项培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报告向上级报告。

   四是印发《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压实“两个责任”;出台《新任中层管理人员任职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强化对新任中层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六位一体”监督体系建设,发挥联合监督委员会的职能,编制联合监督工作计划,统筹和利用各类监督资源,推动企业监督质量提升;召开党委会专题审议《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2019年重点任务清单》,同时安排每年至少组织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落实述职报告制度,明确各下属企业纪委书记每半年向集团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组织1次述职;5月底已组织开展以廉洁文化周活动、三季度将以纪律教育学习月为重点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法纪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坚持执纪必严,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形成强有力震慑。

   2.对“巡察整改向下延伸力度不足”问题的整

   一是全部清退以“资料费”“ 评审费”名义发放的评审补贴和评定标费用;修订《运营总部技术委员会章程》,加强制度宣贯培训;对类似问题进行延伸排查,下发《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发放评审补贴的通知》,停止发放包括评审补贴、评定标补贴。

   二是全部清退以“职工教育经费”名义发放加班补助36万元,同时将严格执行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对涉及相关责任人已启动问责程序,将按照集团相关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是重点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完成《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修订并经集团党委审定原则通过,计划于8月按流程印发;指导下属企业参照集团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3.对“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仍然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全面整改;根据录音进行实况还原,在保留原记录本的同时,将2018年党委会记录全部重新誊写;对集团下属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会议及各类决策会议记录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会议记录的通知》,对党委会会议记录等相关事项作进一步规范。

   二是对集团173个党支部2016年-2019年853本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进行检查,梳理了记录不规范、记录不完整等20类问题,立行立改;根据问题类别责令限期整改,如对记录不完整的进行补全,对未及时学习的内容限时补学,对会议召开或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予以纠正;对巡察组指出问题的支部取消本年度党内评优评先资格;组织编制“三会一课”操作指引,并于6月19日组织各单位相关党务人员共402人进行党务实操培训,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根据公司《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细则》要求,对已纳入考核内容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三会一课”落实情况,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加强日常检查和考核。

   (二)对“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对“选人用人依然不规范”问题整改。

   一是重构绩效考核机制,用客观的历史指标、行业平均指标、行业标杆指标进行考核,用业绩考核干部;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动态机制,按照“优化组合、相对稳定、培养干部、合理使用、统筹兼顾”的要求,保持干部在部门之间的相对平衡和合理流动,全面提升干部流动的组织效能;深化干部培训机制改革,着眼于市场化、专业化、年轻化等中高层干部培养发展目标,制定并实施拓宽中高层视野的“产业前沿”专题培训计划,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二是加强思想认识,紧密联系群众,进一步做好有关干部队伍调整政策和方案的宣贯解读,及时收集和反馈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科学建立干部履职评价制度,激活激励鞭策作用,严格遵循“任人唯贤、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注重实绩,让干部履职能力可量化、可公示、可评比,让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与纪检监察部门形成相互联动形成合力。

   2.对“出入境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问题立行立改,未上交证件的中层干部已全部上交,排查并及时收回其他人员证件;做好立章建制工作,完成编制和印发《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外事管理办法(试行)》,使集团外事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好制度宣贯工作,并组织相关下属单位制定本单位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做好信息化管理,建立“外事管理智能化信息系统”并在公司范围内推广应用;对集团管控干部的因私出境情况开展常态化的核查工作。

   二是对私自前往美国的某中层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责成作出深刻检讨,鉴于该中层干部不是中共党员,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因公因私出国(境)的相关规定,将根据《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机关诫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或《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问责管理暂行规定》,对其进行问责。

   三是加强对外事管理工作制度学习、信息共享,对重点岗位人员建立因公/私出入境台账制度并组织定期检查;加强出国(境)证件的领用及公务出访计划公示等工作,提前做好涉及出国(境)相关项目的出入境工作计划安排与接洽。

   四是对下属单位某班子成员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往返香港进行了批评教育;扩大自查自纠范围,全面清查该单位班子成员因私证件情况,逐一登记造册严格管理,收回该单位外事及请假报批授权;修订完善《员工出国(境)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严格按规定办理外事手续和请假手续。

   (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清退违规报销的士连票及重复报销费用4.3万元,并对其审核会计进行通报批评,对违规报销费用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清退。

   二是严肃反思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中的不足,重温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面系统加强对相关人员培训,建立长效专题培训机制;修订《借款及费用报销制度》,今后将定期开展财务年度大检查。

   2.对“接待费、会议费管控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检讨公务接待管控上的不足,同时对相关报销部门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培训,并对某工作室经办人给予经济处罚,对接待批次过于频繁的八个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依规问责,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给予报销人经济处罚。

   二是全面加强接待费和会议费审核和审批,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强化公务接待的事前审批,接待费付款审批流程增加行政中心的审批节点;规定会议费报销必须有会议通知书和会议签到表,确保会议费报销的手续完整和完善;加强连票发票的审核和监督。

   3.对“公租房管理混乱,存在转租谋利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住房人员信息进一步核查与完善,完成280户入住人员信息录入;经核查,地铁集团所有公租房住户均经过资格审核程序;对占用两套公租房的情况进行清查,对违规占用公租房进行清退,未发现欠缴租金问题。

   二是改造升级员工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更新、维护;充分利用员工住房管理系统加强线上监管,同时加大现场检查和抽查的频次;制定员工住房管理制度并于三季度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三是给予违规占房转租谋利的某中层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整其工作岗位,收缴其违纪所得费用3.7万元。

  (四)对“‘五会制度’违反组织原则,物业开发各类违纪违规问题交织”问题的整改。

   1.对“‘五会制度’绕开‘三重一大’事项需党委前置审议”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8年5月,废止了原物业开发总部“五会制度”,建立了“三会制度”;按照“推倒重建”的方式,重构新的深铁置业制度体系;聘请知名管理咨询公司,对深铁置业公司权责管理体系等进行系统梳理,印发《深铁置业权责管理手册》,完成相关议事规则修订与编制。

   二是继续梳理历史遗留问题,除前海时代广场项目执行异化问题需进行持续纠偏外,其余各项目均以完成;加强对合作项目财务、成本、设计、销售四大重点业务的监督和管控管控,突出重点建立内控机制;全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规范自主开发项目管理;全面分析和总结各种项目合作开发模式的优劣,结合实际摸索一条符合地铁集团房地产发展的管控方式,同时采用“六位一体”监督体系,建立长效防控机制。

   三是加大工程变更督办力度,专项督办小组深入梳理历史遗留变更问题,目前已完成地铁科技大厦等13个项目变更情况的梳理;严格验工计价制度,杜绝超付现象,按照立项、完工费用审批两个阶段办理工程变更事项;加强现场审核,保证量价一致,对未批先建的变更认真核查,深入项目一线,核对该变更工程的真实性;缩短决策链条,提高项目管控效力,将“扁平化”管理方法与信息化技术相结合,提高决策效率,充分挖掘应用明源系统中变更管理模块功能,利用移动办公APP等技术,缩短审批时间;事前充分论证,杜绝随意性变更,增加并细化变更初审会审议事项,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加强审核力度,明确责任划分,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下沉到项目部,按照6:4比例列入绩效考核,明确变更源头,界定主要责任部门;加大处罚力度,规范变更流程,严格执行“先批准、后实施”的管理办法,扎紧制度的笼子。

   四是推进土地延期工作,积极与市相关政府部门沟通,2018年9月,塘朗城广场等项目土地合同竣工延期问题确定采用一揽子解决方案;全面加强项目管控力度,对标行业先进、接轨市场,完善内部设计管理体系,前置招采工作,提升工程建设管控力度,探索工程流程串联改并联,合理缩短现有开发周期。

   五是成立专项督办小组,组织力量专项梳理落实有关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将持续跟踪工程变更专项梳理情况,如发现失职、渎职以及违纪违法行为,将及时启动问责程序。

   2.对“前海时代项目整改仍然没有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了四个专门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前海时代项目结算、合同纠偏、内控体系、责任追究等工作。

   二是2019年3月29日,正式发出解除合同告知书,要求立即解除合同,该项目4月4日已全面停工。

   三是前海时代项目工程结算小组全面启动该项目已建成部分地块的工程结算工作。

   四是对前海时代项目各地块制定优化设计方案,同时,重新编制前海时代白地各地块目标成本测算。

   五是进一步优化ERP成本管理系统模块,着力实现动态成本的实时反映和监控。

   后续将进一步推进合同解除,加快白地开发,进行责任追究。

   (五)对“轨道建设和轨道运营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1.在“落实上级安全施工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发布《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四期工程能工巧匠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培训工作实施细则,落实产业工人培训计划;要求五大央企南方公司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对所管工点进行包保,管理人员每周下沉一线进行检查;发布《关于规范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使用及安全栏(网)设置的通知》等要求,每月开展“一带一帽”“一栏一网”专项检查;发布《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办法》,全面深化地铁工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做好重大风险和防汛防台、防地面坍塌工作;对班子成员分线包保进行重新调整,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二是完善巡查管理模式,采用“三班两运转”的模式,配备395名巡查员每天运营时段内3小时一次巡查,定点定人定区间实施巡查APP实时监管;全线设置地铁保护标识,现已完成地铁7条线正线、车辆段、停车场安保区标识安装,共安装标识牌2468个,标识桩9501个;推进地铁保护技术创新,以11号线为试点,进行“人巡、车巡、无人机巡和定点视频监控”相结合的管控模式测试;加强与街道联动,安保区安全知识宣传,前往11号线安保区施工项目较多的宝安区福海街道开展安保区安全知识讲座,现场发放安保区安全宣传手册共150份;加强地铁安保区巡查执法工作,2019年1-6月,接报案及协调处理1006宗,开展现场执法检查285次,发现违法违规施工60起,开出执法文书60份。

   三是工程项目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均配备管线工程师,严格落实管线附近动土作业必须全程带班;加强管线标识管理,增加分包单位进场首次作业审批要求,加强挖掘机司机培训与考核;邀请管线产权单位对进行管线保护专题讲座;与各管线产权单位签订互保协议,形成事前联保和应急联动机制。

   2.对“故障频发,运营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采取了运能提升(16次)、高峰期值守等7项管控措施,完成正线信号在线微机监测等16项技术措施;针对设备故障采取了完善设备故障处理指南等15项管理措施,采取增设1号线道岔远程复位装置、一体化智慧运维系统等9项技术措施;采取建立应急指挥平台、列车运行调整方案仿真与优化等4项管控措施;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地铁运营调整信息;制定高峰期客流引导预案,建立起常态化大客流管控机制;定期召开市民乘客座谈会,听取和收集提高运营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加强钢轨打磨,改善轮轨关系,减轻钢轨振动;缩短轨道巡查周期,严控失修风险;开展新型号弹条研究工作,目前已完成新型“ω”型弹条样品设计,现正在全面推进试铺、性能测试以及现场2.6KM试铺验证工作。

   3.对“客运安全检查外包,地铁集团未尽甲方责任”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薪酬保障专项检查和岗前培训;落实“两会两训”工作,统一思想作风,提升业务技能;创建以地铁工匠及执法队员命名的“安检工作室”,推进安检工作人员培训、作业流程的标准化建设。

   二是制定《安检单位管理人员记分考核制度》,实行乙方单位管理人员不良记录名单退出机制;制定《安保服务单位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并纳入合同相关条款。合同履约期间,实行“三黄一红”红黄牌警示退出模式;实行激励机制,制定《地铁安保人员奖励管理办法》;优化完善合同条款,对安保业务合同进行细致梳理,切实提升合同的科学性。

   4.对“轨道运营队伍不够稳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启动薪酬制度修订工作,统计整理近三年深圳市社平工资数据和2018年行业薪酬对标数据。

   二是开展薪酬改革工作,努力提高运营员工薪酬待遇、保持运营员工薪酬竞争力。

   三是关注员工思想动态,完成第一季度离职分析报告的收集工作,编制《离职员工对所在一级机构意见调查问卷》,收集离职员工意见,同时编制各单位离职率目标考核值。

   四是进一步优化运营员工岗位职级设置、拓宽员工职业通道,启动内部员工岗位职级设置的研讨及设计工作,已基本明确设置方向。

   (六)对“多项生产经营活动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不相符”问题的整改。

   1.对“员工购房内部优惠折扣随意性大,执行卖买合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纠错,严格执行《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从2015年起所有项目均未组织员工优先选房。

   二是对员工购房优惠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巡察意见反馈后,对二套房优惠进行全面清退,追缴全部31人二套房内部优惠费用;根据市国资委2018年11月20日印发的规定,全面取消内部员工购房优惠政策。

   三是修订《销售变更管理作业指引》,制定印发《应收房款催收工作指引》,完成延迟交付房款滞纳金的追缴工作。

   2.对“成本控制意识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暂停相关工程款项的支付工作,目前正在梳理相关款项情况,待清理完成后,进行合同结算,并对确认的超付金额予以追缴,必要时将采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经初步排查,将对涉及设计管理、现场管理、验工计价等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问责,对其中的中共党员予以党内立案审查,对非中共党员将根据《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问责管理暂行规定》进行问责。

   二是对于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已根据资料及现场实物查验,作进一步的核实,核实结果将作为结算依据。对现场实物不符合规定材料或产品的,对相关款项坚决给予扣减,将根据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责。如发现以次充好、偷工减料、货不对板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将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加强工程现场材料的验收和管理,建立材料设备进出场管理台账,严把材料进场检验和过程验收关。优化完善材料管理办法,建立材料抽检制度;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明确“所有项目提升都必须以企业增效为目的”的原则,进一步严肃投资决策行为。

   3.对“招商招租效率低下,资产闲置”问题的整改。

   一是经充分沟通协调,7月8日,区住建局批复《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福临规许字〔2019〕7号),市发改委回复意见:按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程序完善竹子林车辆段运营库楼顶大平台开发工程项目建设手续。目前项目临时规划许可证已获批,项目即可作为临时建筑投入使用。

   二是完成龙瑞佳园闲置商铺重新招租营业;加强项目宣传力度,依托区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招商信息、招商动态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加大外出招商力度,加强专业招商队伍建设,主动邀请意向企业到地铁集团考察洽谈;定期对租赁市场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根据市场变化,并结合周边同业态租赁情况,及时上报调整租赁物业指导价。

   三是推进地铁3号线车站商铺的消防验收工作,目前已完成16间商铺消防验收,其余16间铺正根据消防局要求重新修改申报资料并上报验收,同时已完成南联等16个站点便利店业态的招商工作;1号线国贸站等4间商铺目前已经完成了相关商铺的重新招商工作;11号线10间商铺目前正在重新研究招商可行性。

   4.对“项目活动礼品管理不清”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自主开发项目和合作项目进行礼品合同梳理和严格排查;严格执行2018年11月颁布的《物业开发总部销售物料管理细则》,落实好客户签收制度。

   二是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礼品发放的现场抽查监督,审计部门加强对销售项目礼品发放情况的检查;同时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深铁置业现任的营销、客服及各项目部营销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整改。

   1.对“私分国有资产。某下属单位财务部人员私分税务部门返还的‘三代’手续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退回该单位财务部人员三年累计发放的“三代”手续费奖励金;鉴于财务部门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将根据《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问责管理暂行规定》对其进行问责。

   二是依据2019年财政部新出台的“三代”管理办法,制定《个税手续费使用及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2.对“违规使用现金及工会经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责成下属某分公司停止以现金方式发放员工工资;排查其它费用支出情况,规范现金使用;对该分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和批评教育;强化制度建设,控制风险,确保规范运作。

   二是2019年1月1日起,地铁工会已停止对专兼职工会工作人员发放岗位津贴;参照市总工会针对闲置工会资金的做法,确保工会资产的保值增值。

   3.对“以提货券形式发放劳保用品,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存在廉洁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劳保用品采购和发放的职能划转到集团安质中心,统一和理顺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安质中心将严格按照规定为集团员工采购、配发满足各种岗位需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今后将不再以提货单的形式发放劳保用品,改为实物方式发放。

   二是对某下属公司购买“提货券”,报销时却虚构为劳保用品采购的经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对经办部门的两名党员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的相关规章制度,为员工采购、配发满足各种岗位需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组织会签发起公函至合同签订商家,要求确定在劳保用品合同清单范围中供货;将要求纳入《劳保用品管理办法》,加强双人核对监督;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加强招标采购监督和责任倒查问责。

   三、不断巩固深化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果,努力开创地铁集团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地铁集团党委将以加强自身建设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四个不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和监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不断加强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执纪,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充分发挥纪律的治本作用。

   (二)始终坚持责任担当,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地铁集团党委将进一步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从党委班子做起,带头落实,真抓实做,继续在工作部署、任务分解、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环节健全具体制度和保障措施,推动形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地铁集团纪委要进一步充分发挥纪委监督责任,坚决执行“六项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的协调、推动和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加强责任追究,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亮剑。

   (三)不断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和管理制度建设。地铁集团党委将进一步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将巡察“回头看”整改与完善地铁集团治理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依法治企、从严治企,不断完善企业内控机制,扎紧制度篱笆,堵塞管理漏洞。全面贯彻落实“2019深化管理年”工作部署,稳步推进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权力界限和决策程序,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锲而不舍抓好持续整改工作。地铁集团党委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切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以此次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为契机,切实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与推进地铁集团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把加强党的领导与优化公司治理结合起来,努力使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成为推动地铁集团改革创新、持续健康发展的“助推器”,全力推进地铁集团深化管理再出发,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深圳建市4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回头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5-23882520;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集团党群办公室;电子邮箱:702121436@qq.com

 

                                                                                            中共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