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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时间:2015年10月19日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完成环评阶段的报告书简本,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环评阶段报告书简本信息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工程

项目概要:线路起自福田区福田口岸站,终至龙岗区平湖中心站,途经深圳市福田、龙华新区、龙岗3区,线路全长29.221km,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站24个.新建福田党校主变电所及雪象主变电所,控制中心暂设于全网控制中心NOCC。

本工程计划2015年12月底土建正式开工,2020年4月初投入试运行,2020年6月底投入试运营,建设总工期54个月。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建设单位采取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

1、施工期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是工程占地、开挖建设对城市生态和景观造成的影响;占地及房屋拆迁对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施工期的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及扬尘和固体废物等对施工场地邻近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

 (2)施工期环保措施:

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施工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原有道路及植被,保证居民出行环境及生态环境。施工期做好环境监理、监控工作。

2、运营期:

(1)运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地下车站、区间隧道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车站、风亭、冷却塔、变电所、车辆段、停车场产生的振动、噪声、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对噪声、振动超标敏感点采取减振降噪措施。生活污水和部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入污水处理厂,部分生产废水回用。生活垃圾收集由环卫部门收集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危险废物,集中回收,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总体分析,本工程是一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协调统一的项目,工程选线基本合理,在取得水源保护区行政许可和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及期限

(1)查阅方式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阶段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均采用网上查看及下载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告期内在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网站(http://www.szeia.szhec.gov.cn)下载上述公告简本查阅;也可联系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2)公示期限

本公告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即自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30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②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③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④公众对本项目的环保措施的意见;⑤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八、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55-82769696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

环评机构: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电话:022-26175403     电子邮箱:tsdihps@163.com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沙江路33号增1号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下载:

10号线环评简稿151015-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