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受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环评信息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
项目概要: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由2号线东延线莲塘站站后接出,终点设于盐田港后方陆域的盐田路站,线路长约12.8km,共设站6座,全线采用地下敷设;在望基湖设置一座停车场。
二、环评工作程序
环评机构接受委托→第一次信息公告(公开环境信息)→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噪声、振动、环境风险、社会环境等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环保措施→第二次信息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稿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修改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批。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突发环境事故风险分析与应急预案;
(8)公众参与;
(9)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1)目前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
(2)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其它建议?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2015年8月17日—2015年9月4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不能少于10个工作日),公众可采取向公告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55-82769904\82769939
联系人:陈女士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705
环评机构: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党女士 电话:022-26175401
电子邮箱:tsdihps@163.com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沙江路33号增1号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