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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补充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3年12月02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及规定,现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1、项目概况: 依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可方案线路全长51.7km,其中地下线长39.4km,占线路总长的76.3%;高架线长11.0km,占线路总长的21.2%,其中含两段高架线路,分别位于新安站~深圳机场之间(宝源路段),长约4.3m,以及机场北站~松岗站之间(宝安大道段),长约6.7km;过渡段长1.3km,占线路总长的2.5%;工程总投资约332.8亿元。 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依据工可审查意见,并结合《深圳大空港地区综合规划》(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中机场功能定位需要,将线路引入T4航站楼,相关区间及停车场出入场线发生变化,另外机场北主变电所选址变化、增加7处区间风井、碧头站、马安山站、福永站、宝安站等4站规模或站位微调等。本次对工程变化内容开展补充环评。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占地、生态绿化景观、占用城市道路、施工噪声、施工振动、扬尘、污水等方面;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振动影响、车站风亭(冷却塔)噪声影响等方面。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将对施工场地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植被恢复、施工围挡,降低施工噪声影响;在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洗车槽和沉砂池,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并及时清扫散落渣土,降低扬尘影响。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运营期对受地下线路振动影响的环境敏感点采取减振扣件或减振道床,对风亭设置消声器等减振降噪措施,使各环境敏感点噪声振动影响达相应标准要求;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固体废物交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符合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项目建设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在落实工程环保设计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使工程建设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http://www.szmc.net/index)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见附件)。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联系。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电子邮件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环评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通锦路3号 联 系 人:徐鸿 联系电话:028-87702825 传 真:028-87672263 电子信箱:ztey-gzcy@163.com 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 联 系 人:肖彬 联系电话:0755-23992620 相关资料下载: 深圳地铁11号线补充环评简本-201311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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